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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侵权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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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商标注册侵权了该怎么办?

作者: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3 08:42:10

现在注册商标数量连年增长,但是注册商标侵权的现象也是屡有发生,那么合肥商标注册侵权了该怎么办呢?只有我们维护好商标信誉,才可以很好的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验者的利益。但是,最近几年,商标被恶意注册,抢注的事件时有发生,一旦受到侵害,我们就应该马上采取行动。

第一、搜集所有相关的材料证据

第二、认真可观的分析案情,并且选择合理的维权途径。当然,如果为了保证成功的几率,我们可以选择多种程序,来保障被侵权人的利益

第三、申请文书,文书撰写在整个案件中所占的比例非常大,所以把文书申请好非常重要。

第四、被侵害人应该耐心的配合,与相关执法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的配合。

一、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采取直接贴附、刻印、烙印或者编织等方式将商标附着在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等上;  

2.商标使用在与商品销售有联系的交易文书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销售合同、发票、票据、收据、商品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据等上;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商品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二、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使用于服务的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上;  

2.商标使用于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如发票、汇款单据、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在广播、电视等媒体上,或者在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中发布,以及以广告牌、邮寄广告或者其他广告方式为商标或者使用商标的服务进行的广告宣传;  

4.商标在展览会、博览会上使用,包括在展览会、博览会上提供的使用该商标的印刷品及其他资料;  

5.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3.仅作为赠品使用;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公司为何需要注册商标?商标在商品或服务、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等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那公司为何需要注册商标?下面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讲解要点。 

公司注册商标好处: 

1、具有区别商品或效果,引导消费者认牌购物、消费。 

2、推进生产者、经营者不断提高、稳定商品或质量。 

3、有利于商场竞赛、广告宣扬,是公司诺言及质量的标志。 

4、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 

5、商标是请求国家免检、驰名商标、省市名牌、质量认证的前提条件。  

商标的作用日益增加,商标的战争也越来越剧烈,在市场中怎么保护公司注册商标呢? 

1、已注册的商标才能够受法律保障,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为公司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按法律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此商标。他人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使用该商标,需马上使用法律途径进行阻止。 

3、商标注册人有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义务。若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便会被依法撤销。 

4、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向县级以上工商局投诉,请求工商局对侵权案件进行查处。注册公司小编提醒您工商局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当事人对工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相关工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中(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中是这样理解的:判定是否为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标志,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标志的认知情况;该标志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上实际使用的时间、使用方式及同行业使用情况;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情况及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本身的特点等因素。

显著性是一个注册商标必备的特性,从商标授权确权的角度看,选择商标时应该尽量选择那些具有较强显著性的标识。究竟什么是显著性?什么是显著性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一方面,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能够意识到这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意识到这是商标后,还能进一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进行区分。不少申请人在商标申请时遇到的驳回理由除了近似或相同之外,几乎都败在商标没有显著性,容易导致公众混淆。那商标怎么取名才算具有显著性?商标名字怎么取才有显著性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业不同,其通用名词和描述性的词语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同一商标在A类注册是不具有显著性的但是在B类却具备显著性。这些情况需要申请人按照自己想要申请的商标类别或者所在的行业进行判断。不能暗示产品特性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直接描述型的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舒服)。

与产品和服务无关的名字具有显著性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在词典上有固定含义,但与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例如用在电脑上的苹果商标;用在手机上的冰淇淋商标;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没有含义的词具有显著性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自己独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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