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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合肥商标注册转让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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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合肥商标注册转让的成本?

作者: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7 09:02:41

商标作为企业的一部分,也是企业知名度的源泉。现在很多企业都会永远认识到商标对企业的利益,所以所有企业都有必要获得商标。因此,让更多的人知道一个企业的品牌,是每个企业在营销其产品时必须做的事情,即获得一个企业的商标。商标是我们在市场上常说的品牌,品牌也是企业的正面形象。你知道如何降低合肥商标注册转让的成本吗?商标的价格是由商标本身的价值决定的。

一般商标能卖多少钱?一般商标的价格从几千到几万不等。一个好的商标甚至可以达到数亿。商标转让除自有价格外,还有手续费和代理费。让我们看一组数据:根据2004至2010年间的小版调查计算,商标交易价格的8%在30000元以下,商标交易价格的68%在30000元至60000元之间,商标交易价格的14%在6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商标交易价格的10%商标交易价格在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大部分商标转让价格在3万元至6万元之间。不过,网上很多价格都是水价,有的价格还是很大的,有的价格是50万元,可能是20万元。因此,想购买商标的客户不想联系,因为价格太高。降低商标转让成本非常简单。

他们需要找专业人士来评估价格,而且他们对商标转让的程序非常熟悉,比如小编来帮你,没关系。根据平台的历史交易数据,影响商标价格的因素一般如下:

一、商标类别。不同的商标类别有不同的注册。注册量较大的类别通常价格较低,如25个类别;

二、适用范围和同类群体,如果商标被驳回,部分适用范围将导致商标价格下降;

三、通过宣传和使用,使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价格大大提高;

四、含义好、识别度高的商标,当然是大家争相争抢的“好商标”。价格自然不低;

五、稳定性:通过查询判断商标是否有驳回、异议、撤回三种行政程序。否则,可以提高商标价值;

六、持票人的期望是持票人的主观因素,因人而异。

都说便宜没好货,这对商标而言也是一样的。即便是如此,商标代理人还是会遇到客户觉得商标太贵,想买低价的商标。其实并不是商标代理人不给你推荐低价的标,而是有原因的。公司我们就以自己平台的标与大家细说,低价商标的背后到底什么?

01、针对性强的商标商标对于企业而言,可以引导市场。有些商标名称的针对性太强了,是针对某一行业申请注册的,若是将这枚商标用到其他的类别上,就会显得很奇怪,很不合适。就如韩医堂很明显是做医药、疗养、卫生这类,若是硬要做工业、金属等产品就会不合适;一人一茗商标也是一样,在饮料、茶等产品上很合适,在其他的产品上就不一定适合了。而很多商标就是因为其对行业、产品的针对性强,所以价格相对而言也就不会很高。若是客户正好缺这一行业的商标倒是好说,但是一般来说企业不可能一直只做一个产品。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转型升级,总是想往高处走,而不是一成不变。

02、残标价格低的另一种可能,就是这枚商标注册类别不全,只适合做某一产品,这类残标对于多数的客户而言是没用的。若是客户不小心买了这类残标,如果会现这枚商标根本不能使用在自己生产的产品上,那不就花了冤枉钱吗!就比如客户想要的是一枚做男女服装的商标,可是却买了一枚花妃花商标,这枚商标只能使用在皮带(服饰用)的商品上,就等于白白花了钱,却仍是没有男女服饰类的商标。

商标的价格高是因为其物有所值,那商标的价值是怎么决定的?一般来说商标转让的价格分为四种:1、商标转让过户费:通常行业收费在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服务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服务费;

3、商标本身的价格:辨识度高的、寓意美好的、有知名度、的商标当然是大家争相抢夺的好商标,价格自然不低;

4、最后一种可能取决于这枚商标的询问人数:有些商标起初价格可能不高,但是询问的人多了,商标持有人就会觉得自己的这枚商标受欢迎,可以卖出更好的价格。随着询问人数的增加,价格也随之增长了。

一枚商标的名称取得好,有利于企业后期的推广与宣传,这枚商标的价格自然也不会太低。总之,商标作为可以代表企业声誉、名誉、信誉的象征,价值是其的表现形式之一。同时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可做质押贷款,将商标的价值真正地利用起来,为企业带来切实的利益。所以并不是商标代理人不给推荐低价的商标,而是那些低价的商标不一定值得你购买。

昨天,有朋友在私信里问我:小编,我注册商标被侵权了怎么办?我记得前段时间跟大家说过,如果商标被侵权了,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投诉,今天我再来详细的跟大家说一下。当事人就商标侵权纠纷,可以自愿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如果当事人先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再就同一当事人提出的同一商标纠纷控告立案受理。但是,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受理: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于人民法院立案的;

(2)行为人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损害而没有受到任何相应处罚,或者人民法院仅就侵权人和被侵权人双方赔偿纠纷进行审理的;

(3)商标注册人的多件注册商标被他人擅自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如果商标注册人就其中部分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已被受理的,则对其余不同的注册商标被侵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立案查处。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请求处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就赔偿问题作出裁决,只能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完全可以在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赔偿损失。

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已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就当事人民事争议的事实进行审查。这是国家法律对审判权行使的内在要求,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不受其他机关对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情况的影响。

当事人列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管理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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