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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个人专利价格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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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个人专利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21 08:03:35

辛苦创建的企业,却发现企业名称早被别人注册了商标,那可真是太糟糕了,所以说我们在选择企业名称前要先做好商标查询。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何查询公司的商标是否被注册?商标查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本身缺乏显著性或属于商标法律禁注禁用的词语不能通过查询来判断其申请注册是否能被核准;

(2)如有在先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查询时还未进入商标局数据库,因两者时间相近会使查询结果无法反映;

(3)对于组合商标,如仅查询了商标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实际申请商标中的其它部分(如图形)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也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

(4)委托人在查询时仅提供了商标的名称,但实际申请时所提供的商标设计稿中由于字体、色彩、结构或排列的差异,也会导致查询结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网上如何查询商标是否注册?

1、商标的查询方法比较复杂,今天我们介绍一下网上查询的基本步骤,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商标事务所委托查询。

2、首先,我们进入中国商标网,官方提供了四种业务: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商标状态查询、错误信息反馈。

3、我们点击进入商标综合查询:用户可以按商标号、商标、商标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

4、里面提供了5种查询方法国际分类号、注册号、商标名称、申请人名称(中、英文),对于查询是否注册来说,我们只需使用商品名称来是即可。

5、我们以搜索百度为例,在商标名称中输入百度,再点击查询。

6、如果查询到有结果,说明商标已被注册。那就只能换一个商标了。

7、如果查询到抱歉!没有查询到任何结果,那么恭喜你,商标尚未注册,赶紧去注册吧。注册商标流程、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是以区别所提供商品及服务的标记,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种。在我国,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注册,就标志着他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一、合肥商标注册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

1、起商标名称,判断是否违反禁用条款;

2、确定商品或服务类别,对商品和服务名称进行群组划分;

3、进行商标查询,查看是否存在相互冲突的在先权利;

4、商标查询通过后,进行商标设计(文字设计的可忽略设计);

5、准备相关的商标申请资料,提交到国家商标局申请。

二、申请商标注册途径:

1、直接到北京国家商标总局提交注册申请;

2、委托在国家商标总局有进行备案的专业机构代办理。

三、商标注册周期流程:

1、形式审查:自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申请人资格、所选商品以及提交文件的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即出具《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自形式审查合格之日起1012个月,就申请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审查有无在先相同/近似商标和有无违反商标法之违反商标法规定等,审查合格即予以排期公告;

3、公告:为期3个月,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4、发证:公告期满后1个月左右注册证邮寄到代理机构处,再转交申请人。

四、商标注册的好处:

1、具有区别商标或服务出处的作用,引导消费者购物或消费;

2、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信誉的载体,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3、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是企业信誉和质量的象征;

4、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享有专用权,其他任何人均不能在相同或近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5、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转让、继承并可一直延续的重要无形资产。

1.请求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开始审定,予以布告。

2.请求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许同别人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现已注册的或许开始审定的商标一样或许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请求,不予布告。

3.两个或许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请求人,在同一种产品或许相似产品上,以一样或许近似的商标请求注册的,开始审定并布告请求在先的商标;同一天请求的,开始审定并布告运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别人的请求,不予布告。

4.对开始审定的商标,自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能够提出贰言。布告期满无贰言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布告。

5.请求商标注册不得危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力,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别人现已运用并有必定影响的商标。

6.对驳回请求、不予布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告诉商标注册请求人。商标注册请求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7.对开始审定、予以布告的商标提出贰言的,商标局应当听取贰言人和被贰言人陈说现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裁决,并书面告诉贰言人和被贰言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商标复审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8.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商标局做出的裁决不请求复审或许对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不向人民法院申述的,裁决收效。经裁决贰言不能建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布告;经裁决贰言建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经裁决贰言不能建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请求人获得商标专用权的时刻自初审布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核算。

9.对商标注册请求和商标复审请求应当及时进行检查。

10.商标注册请求人或许注册人发现商标请求文件或许注册文件有显着过错的,能够请求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告诉当事人。

前款所称更正过错不触及商标请求文件或许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近年来,商标保护商标注册已经成为企业创业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要创业就得有商标,那么如何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呢?怎么才能快速注册商标?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各位创业者们。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相同、商标近似、被异议等因素均有可能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注册看似复杂,但其中也有一些窍门可取。今天,跟大家分享几个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小妙招。

第一、商标查询:近似查询需仔细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是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仔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登录商标局指定网站“中国商标网”或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通过查询商标局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了解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已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将会大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避免造成时间与金钱的双重损失。

第二、商标取名:商标命名有诀窍

众所周知,一个好的商标名称可以帮助企业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甚至有可能决定着企业的长远发展,但是,不是所有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称都可以作为商标被注册。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等条款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志,企业若是使用了国家名称、国徽、红十字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是将商品的通用名称、缺乏显著性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那么将无法通过商标局审查,最终导致企业商标注册失败。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名称的时候,除了考虑到名字好听、好记、便于宣传等影响传播力的因素之外,更要考虑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独创性、近似性等专业问题,这样才能顺利通过商标局审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第三、商标分类:商标类别要准确

选择商品或服务类别是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时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我国采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及服务分为45个大类别和若干小项,企业及个人需要尽可能谨慎、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别,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不仅商标无法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在商标注册时也有很大可能因此而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第四、商标注册: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要素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单纯的使用其中一种要素作为商标申请称之为单一商标,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称为组合商标,如“文字+图形”商标、“字母+数字”商标等等。组合商标综合了各种要素之间的不同特点,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易于识别等优势,加之组合商标大大节省了分开注册的费用,因此得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广泛认可与使用。

但是,小编提醒企业与个人,组合商标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构成要素造成了相同或近似,那么整个商标都将被驳回,最终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将会大大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如果要申请注册的组合商标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则可在分开注册的同时,也将整个组合商标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注册。

第五、商标驳回复审要及时

造成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除了来自申请人自身的主观原因,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也客观存在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盲期、商标审查的主观性等等,企业或个人难免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被异议的情况,但这并不代表商标“无药可救”了。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也就是说,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规定日期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相当于给了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此,企业或个人在接到了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切莫悔恨叹息,而是要及时做好驳回复审的准备,尽最大努力救活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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