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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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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与商标注册的区别?

作者: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18 08:25:55

在进行合肥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商标被驳回是非常常见的。不过不要因为商标被驳回了就给注册的商标下“死刑”。商标被驳回以后,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驳回通知书》,上面会告诉申请人商标被驳回的理由。

如果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的理由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那么商标驳回的绝对理由是什么呢?接下来我司为大家解答。商标被驳回的绝对理由是指商标违反了禁止注册的情形和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显著条件。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以下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的,仅由商品自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的;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已在中国申请注册或未在中国申请注册保护的驰名商标,容易给他人造成误认,不便于识别的。

一、简要说明。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合肥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二、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一)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三、注意事项: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四、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3年12月完成,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申请专利具体需要缴纳什么费用,小编下面为大家准备了关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那些费用?

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的费用有: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4、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5、着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上面这些罗列的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近日知识产权界一直在流传快时尚男装品牌KM商标侵权一事,起因是5月31日,执法机关接到北京商标权利人举报后,联合佛山市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对卡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处,出动100余警力,现场查处侵权货物数十万件,涉及案件货物近亿元。据悉,卡门公司在其门店及T恤、裤子、鞋等产品上使用KM商标,然而该公司KM商标多年来一直未曾在服装产品上注册,仅在睡眠用眼罩上享有商标权利。

也就是说,其在眼罩之外的产品上使用KM商标均属于侵权行为。尽管法律有限地承认商标的在先使用,以对抗那些恶意抢注与仿冒商标的不诚信行为,但这一制度并非可完全依赖。至少,它无法事先成为企业的护身符,避免那些突如其来的烦恼。近日引爆知识产权界的KM商标纠纷,就证明了这一点此事给了广大商家一个警示,在使用商标前最好提前注册,这样才能免除后顾之忧,不至于付出惨痛代价后才追悔莫及!

众所周知,注册商标的专有权,以商标局核准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所以建议申请人在注册商标时做好以下措施:

1、在前期申请时期要仔细核定申请项目,可以通过正规代理机构完善合肥商标注册细节,以及对企业后续延伸产品项目进行多类别防御注册保护,避免后续因关联类别被他人抢注或因在延伸商品服务类目上没有注册而使用导致侵权纠纷。

2、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异情监测,针对他人抢注、榜牌行为及时发现,尽早处理阻止。

3、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谨慎使用核定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避免因后续商标使用不当造成商标侵权,而蒙受损失。

4、在后续商标使用过程中与代理机构保持沟通,遇到侵权纠纷时可以更好的采取合法有效措施积极维权,还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进一步调整品牌准确定位,这样才能让企业品牌可持续更长久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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