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

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

什么是商标的显著性?

作者: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15 08:27:36

显著性根据《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的条件: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不得作为安徽商标注册的标志中(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法》中是这样理解的:判定是否为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的标志,应当综合考虑相关公众对该标志的认知情况;该标志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上实际使用的时间、使用方式及同行业使用情况;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情况及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本身的特点等因素。

显著性是一个注册商标必备的特性,从商标授权确权的角度看,选择商标时应该尽量选择那些具有较强显著性的标识。究竟什么是显著性?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

一方面,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能够意识到这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意识到这是商标后,还能进一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进行区分。不少申请人在商标申请时遇到的驳回理由除了近似或相同之外,几乎都败在商标没有显著性,容易导致公众混淆。那商标怎么取名才算具有显著性?商标名字怎么取才有显著性避开行业的通用名称或描述性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行业不同,其通用名词和描述性的词语也不尽相同。因此,在有些情况下可能同一商标在A类注册是不具有显著性的但是在B类却具备显著性。这些情况需要申请人按照自己想要申请的商标类别或者所在的行业进行判断。不能暗示产品特性指对其使用商品的性质或者质量具有影响或者暗示作用的商标。例如用在洗发水上的飘柔(区别于直接描述型的词汇柔顺),香皂上的舒肤佳(区别于舒服)。

与产品和服务无关的名字具有显著性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单词组合在词典上有固定含义,但与其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无关。例如用在电脑上的苹果商标;用在手机上的冰淇淋商标;用在葡萄酒上的长城商标。没有含义的词具有显著性指构成商标的单词或者字母组合本身在词典上没有任何含义,是自己独创的。

国家商标局讯为加强商标代理监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1月19日上午,商标局召开了商标代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商标局副局长闫实主持,商标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崔守东出席并讲话。总局有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北京、上海、广东等部分省市工商部门和代理机构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针对安徽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和新形势提出行业发展和规范代理市场秩序的对策,并征求对《商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停止受理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业务办法》的意见。闫实同志首先介绍了我国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和监管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商标局共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总数为26635家。

他指出,我国商标代理机构资质良莠不齐,商标代理机构抢注、伪造法律文件、捏造事实诈骗商标申请人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商标局采取商标代理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建设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将代理机构监管纳入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体系等有力措施,大力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市场秩序。

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发言踊跃,积极探讨,纷纷表示新形势下规范代理机构行为,制定相应规章制度,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有助于更好发挥优秀代理机构的专业素质,同时也对代理监管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发言后,崔守东同志指出,商标工作改革是工商总局继商事制度改革后又一重要改革举措,商标工作的改革发展需要集聚社会各界的力量,要有“大商标”的格局。

他指出,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听取意见,加强沟通,传递商标改革工作信息。在谈到如何做好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时,他强调,商标局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一是有针对性地做好对代理机构的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二是建章立制,充分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探索研究制定商标代理服务标准并推广运用;三是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严查涉事机构或人员;总结推广代理监管工作经验和优秀代理机构规范服务的成功经验。

一、使用范围

传统商标的种类和构成有很多种,并且一个商标可以运用到其注册的不同产品中,并且允许同时使用;但域名在整个互联网上都是唯一的。

二、地域性

传统商标在A国注册得到法律保护并不意味着它在B国也同样受发了保护,必须在B国重新申请注册才能得到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这是由工业产权的地域性决定的;但是域名并没有这样的限制,由于互联网是全球化的,不受地域的限制,网络全球化,所以也要求域名必须具有唯一性,这两个性质是相辅相成的。

三、相似性侵权界定

传统商标在申请注册时,要求不允许与现有商标拥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字、图案和组合;但域名对文字相似性没有限制。因为域名有长度限制,全球域名注册的最大容量不超过43亿,如果规定近似域名不得注册,从经济学角度是没有效益的,并且域名由计算机系统识别,计算机对非常相似的域名也可以精确地区分开来,绝不会出现混淆情况。(又是唯一性的功劳)

四、联合保护措施

企业的主商标可以通过注册联合商标来保护,比如联合利华以及它旗下其他子品牌;但这样的保护手段在互联网域名身上是很难实现的。

相对域名侵权,商标侵权的严重性更甚。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权,如何改变山寨遍地的现状呢?

企业应该加强品牌意识,加大对商标保护的力度,小编可以为企业制定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并且针对附加值高、技术含量比较高的产品,建立优先保护机制,一旦出现侵权事件,我们将帮助企业及时采取有效的方式去应对,对侵权行为严厉打击。

关于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的公告为便利评审当事人,我委决定进一步简化驳回复审案件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可不再提交驳回通知书/部分驳回通知书。

二、自2018年9月1日起,向我委提起驳回复审(不含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驳回复审)申请的,如复审申请人名义与注册申请人名义一致,可不再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18年8月29日商标在注册之前应当经过专业的查询,尽量降低被驳回的可能性,纵然审查之后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企业,只要不是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性条款,申请驳回复审是相当有必要的。企业应当把握自己的权利,因为从目前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代理情况来看,通过商标驳回复审取得权利的注册申请人不在少数,成功率还是较高的。选择一家优秀的知识产权公司:一、可以提高你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率。二、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


 

版权所有: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