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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个人商标注册不能忽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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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个人商标注册不能忽视的问题

作者:安徽恒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8 08:22:11

公司注销后,其名下的注册商标该怎么办呢?公司注销时,其债权债务及剩余财产一般应当清算完毕。但也有特殊情况,尤其是知识产权会被遗忘处置。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

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曾在第四十七条对办理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的时间有催办性限定。即:合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不过,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删除了前述规定。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只要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就可申请办理移转手续,其他人无权以未按期办理移转手续为由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权移转,一般是向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移转,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变通行为不可取有些人会嫌前述操作麻烦,总想采取变通手段。如:向商标局隐瞒原商标注册人已死亡或终止的事实,采取模仿签名、假冒公章或想办法拿到原公章,仍以原商标注册人名义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申办商标转让手续。或者是,伪造相关证明文件,将新的受让人伪称为原商标注册人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继者,而向商标局申办商标移转手续。

另外还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情节:既非合法的承继者,也非承继者同意的受让人,而是恶意侵占者,采取伪造相关签名盖章、证明文件的手段,申办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手续,恶意侵占该注册商标。如果原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后,并非由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承继,而是通过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直接从原商标注册人名下过户到第三方名下的,要么是隐瞒了由原商标注册人的承继者出让给第三方这一事实,要么是非法侵占骗取商标。

注册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再加上国家出台的大好政策,更多的创业者也深受鼓舞,纷纷走出家门来打拼事业。凭借着自身得天独厚的优势,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年轻有为、有梦想的人来此创业。创业就要注册公司,注册公司想要保护自己产品以及品牌的名义不受侵害,那老板们就必须要注册商标啦。前些日子小编写过一篇文章,关于合肥商标注册最好找代理公司去做,很多老板都纷纷表示注册商标一定要找代理公司吗?那么,今天注册公司平台小编就这个问题给大家解答一下,快往下看吧!

注册商标一定要找代理公司吗?商标注册不是必须要找商标代理公司去办理,小编的意思就是说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好处更多,小编不是空穴来风,这是有根据的。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周期一般在13个月到16个月之间,周期很长,没有足够经验的商标注册经验很难在商标查询工作中判断商标的近似情况,这样的话,商标很容易被驳回,这让商标注册工作延期进行,这么一来不仅浪费了时间,还会花冤枉钱。

对于申请人来说,没有商标注册经验不说,而商标查询是必须要通过商标代理公司的专业人士来进行检索分析的,做好商标查询工作,不仅可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还可以帮商标申请人节省开支。所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更为妥当。

如果你还想知道商标注册的找代理公司的好处,你就点这篇文章商标注册委托代理的好处!以上就是注册公司平台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

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变更名称、变更地址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公司名称地址变更后,商标要怎么处理呢?需要变更吗?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而且在我国商标法第六章商标使用管理里面的第四十九条规定:合肥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公司地址改变了,不做商标变更会有什么后果?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假如由企业A和B,企业B如果向商标局申请与企业A相同的商标,商标B肯定会被驳回。这时,企业B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企业A的商标。国家商标局予以受理后,会通知企业A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其在最近三年内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怎样通知企业A?

只有一个办法,通过邮寄方式寄到企业A在商标局备案的申请地址。但企业A已经搬迁,未能及时收到邮件,也就不能在两个月的期限内提交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商标局会视为企业A放弃商标A的专用权,最终会导致商标A被撤销。毋庸置疑,企业A所损失的绝不仅仅是一个商标而已,后期还有可能被B反诉商标侵权。所以企业在换名称或是地址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商标,而相对来说,商标变更的手续简单,费用较低,与之以后出现因商标变更而引起的经济损失相比,商标变更可谓是划算很多。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地址名称变更后,注册商标应该怎么解决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商标被作为各级政府监控产品质量和管理经济运行秩序的手段。在1991年以前,合肥商标注册必须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转,这种方式被称为“商标注册核转制”,一直沿用了近40年。在核转制下,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都必须经过其所在地区、县工商局,转市、地工商局,再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最后报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因此从本质上说,核转制实际上也是一种代理制,是一种非民事委托的、由各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的强制代理行为。商标转让制的实行具有历史的必然性。在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核转制有力地指导了企业的商标工作,同时培育了新中国一代商标法律人才,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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